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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三公开招标公告

2 2020-11-24 10:49

项目概况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62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W2020024-2

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三

预算金额:133.0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3.0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数量

件(套)

主要技术规格

品目预算单价

品目预算价

合同包预算价

是否进口

投标保证金

1

1-1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37

详见第三章

13000

481000

1330300

26606

1-2

强制送风呼吸器

82

4350

356700

1-3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831

600

4986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付(交货期间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生产进度报告。交货前,每20天发一次生产进度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4日 至 2020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623室

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并办理报名手续,否则不予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及不受理投标。投标人须向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方式如下:1. 现场报名:到我司办公地点现场报名,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受理。2. 邮件报名:①.填写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②.按招标(采购)公告规定的招标(采购)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并将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招标(采购)公告要求的相关文件(如有)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991923151@qq.com(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与我司标书购买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帐,相关文件是否收悉;④.我司按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邮方式发送招标(采购)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明细

描述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 的一致。2、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相应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资料。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为贯彻落实国家针对中小企业社保、税收减免等政策,相应调整采购文件中对投标(响应)供应商社保、税收缴交方面的证明材料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为贯彻落实国家针对中小企业社保、税收减免等政策,相应调整采购文件中对投标(响应)供应商社保、税收缴交方面的证明材料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8.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投标人应对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10.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附件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196号        

联系方式:樊助理 0591-87089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楼            

联系方式:谢鸿志0591-87807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鸿志

电 话:  0591-8780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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