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超雾设备药剂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0-JQ08-W1029
三、 项目概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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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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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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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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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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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价/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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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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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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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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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雾设备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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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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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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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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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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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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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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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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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报价须包含药剂的采购、运输、按时加药及超雾设备的巡检、故障维修、参数调节(根据现场空气状况)、日常维保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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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六)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12 月 10 日(0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如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第2、3点);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0 年 12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四)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 2020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九、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591-83706772
传 真: 0591-83706772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
邮政编码: 350000
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人:小黄
联系方法:0591-87807383
投标保证金、代理费缴交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帐 号:7736-01-88-0000288-73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