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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食堂零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 2021-06-22 06:38

一、招标条件
本 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食堂零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FJXW2021040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 ,招标人为 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合同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年限
食堂现状
投标保证金
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食堂零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食堂经营
3年
面积1千平方米左右,有400个左右餐位;学校现有教职工160多人、在校生约2450人、住宿生人数430多人
20000元
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服务地点: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食堂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包)[001]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食堂零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 的一致。2、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注:《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注:为贯彻落实国家针对中小企业社保、税收减免等政策,相应调整采购文件中对投标(响应)供应商社保、税收缴交方面的证明材料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注:为贯彻落实国家针对中小企业社保、税收减免等政策,相应调整采购文件中对投标(响应)供应商社保、税收缴交方面的证明材料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8.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投标人应对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 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未按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 不支持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6-22 17:00 --- 2021-07-07 17:30
获取方法: 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7-13 14:30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1-07-13 14:30
开标方式:  网下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318号
联 系 人:阿特老师
电 话:0591-83221334
电子邮件:tgs-52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
联 系 人:小卓
电 话:0591-8780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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