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W2025029
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3.6857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6857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进口产品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医用耗材 |
1批 |
172204.34 |
172204.34 |
否 |
1700 |
2 |
2-1 |
检验试剂 |
1批 |
234663.15 |
234663.15 |
否 |
2300 |
3 |
3-1 |
康复科医用耗材 |
1批 |
29990.00 |
29990.00 |
否 |
2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年。本项目为分批次供货,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人须承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并承诺成交后交货时提供相关证件,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资格承诺函(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竞争性谈判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8日 至 2025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3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892029994@qq.com)。潜在供应商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报名的潜在供应商报价与质疑。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层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层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保证金缴交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帐 号:7736 0188 0000 28873
发布媒体: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asy-pr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新卫招标网(网址:http://www.xinweizb.com/)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三角埕敖峰村敖里195号
联系方式:金女士 18606026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许锦、刘鼎埕、郑道铖 0591-87807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锦、刘鼎埕、郑道铖
电 话: 0591-87807383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