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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特殊教育学校后勤服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4 2024-12-09 11:14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清市特殊教育学校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清市特殊教育学校后勤服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清市特殊教育学校后勤服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FJXW202412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73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清市特殊教育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福清市龙迳环路苍霞村南3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宏文 0591-851557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0591-8780733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福清市特殊教育学校后勤服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2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W2024127-1

项目名称:福清市特殊教育学校后勤服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后勤服务劳务外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9,95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后勤服务劳务外包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90,000.00

489,958.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后勤服务劳务外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资格承诺函(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服务类”,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投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 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23室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标段(包)号

标书费

1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3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上述标书报名费为系统模板,无法更改,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公告中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2.1现场获取:到招标公告列明的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按招标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2.2邮件获取:①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②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账户见本章末《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并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招标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2305637990@qq.com(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本项目须在福清市教育系统采购管理服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平台操作指南,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4.信息公告指定媒体(公告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2)福清市教育系统采购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fqsyy.gcycloud.cn/freecms/site/fqsjyj2/index.html。
(3)福建省新卫招标网,网址http://www.xinweizb.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福清市龙迳环路苍霞村南329号

联系方式:李宏文 0591-85155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0591-8780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电  话:0591-87807330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9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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