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微型消防站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下述招标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认可本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包括第四章采购合同的合同条款)的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FJXW2024113
2、招标内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品目号 最高单价限价 |
合同包 最高总价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C05040000-安全服务 |
微型消防站劳务外包服务 |
2年 |
1502644 |
1502644 |
15000 |
3、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b.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c. 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有写所致的单位(接受人),单位(接受人)名称应为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否则无效。
d.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e. 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无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景弘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评标委员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f.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景弘集团有限公司或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人。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所提供的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石油石化、电力、通信、银行、金融、保险等,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或逐级授权)。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14:30至17:30。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3室)。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电子版)。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月3日] [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25年1月3日] [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8、询问规定: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异议超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招标人提出。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事项提出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到本公司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福建省新卫招标网,(网址:http://www.xinwei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等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1)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招标文件备案登记表》;(2)通过邮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按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备案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后发送至本公司邮箱(892029994@qq.com)。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获取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2、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警官
电话:0591-63063960、0591-63063955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刀石山路8号
1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邮 编:350025
电 话:0591-87807383
传 真:0591-87807330
项目联系人:蔡华凯、许锦
电子邮箱:892029994@qq.com
公司网址:http://www.xinweizb.com
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7736 0188 0000 28873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