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策划编辑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W2024070
项目名称: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策划编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策划编辑服务 |
否 |
1项 |
160000 |
160000 |
1600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后,接采购人书面通知起算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为:“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策划编辑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资格承诺函 (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8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3室。
方式: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3室。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2305637990@qq.com)。潜在供应商报名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报名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与质疑。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缴交磋商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开 户 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7736 0188 0000 2887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
联系方式:念先生 0591-87073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蔡华凯、王慧婧 0591-8780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华凯、王慧婧
电 话:0591-87807330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