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FJXW[GK]2023029
二、项目名称:福建监狱大米、面粉(小麦粉)、大豆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福建闽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虬江柱源村286号10栋301室 |
146,291,19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建监狱大米面粉(小麦粉)大豆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建闽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福建监狱大米面粉(小麦粉)大豆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按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
两年八个月 |
项 |
按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
146,291,19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嵘、陈金栋 |
评审专家: |
章荣卿、陈剑侠、陈晞、陈洁、吴晓刚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福建省监狱系统政府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合同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费率标准:50万元(含)以下的按1%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0.9%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0.5%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0.2%收取;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按0.1%收取;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按0.08%收取;5000万元至1亿元的按0.05%收取;1亿元(不含)以上的按0.01%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②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账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77360188000028873;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监狱大米面粉(小麦粉)大豆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0.573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福建省绿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但未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10.9投标保证金”第(3)款第2点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在开标核验保证金环节核验不通过,该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福建省闽粮绿源商贸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宁德市东鑫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单位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与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中的身份证号不一致,该公司未提供有效的《单位授权书》,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四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本项目投标人的报价仅作为获取结算价的下浮率计算依据,不作为中标金额,实际合同签订金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72310000元。本公告“三、采购结果”中“中标(成交)金额”受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公告模板限制,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3、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两年八个月,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4、中标人为福建闽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下浮率:15.10%。
5、本项目为统招分签项目,福建省监狱管理局与中标人签订协议,购买单位分别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46号
联系方式:陈警官 0591-8702005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蔡华凯、卓敏灵、刘鼎埕、郑道铖 0591-8780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华凯
电话:蔡华凯、卓敏灵、刘鼎埕、郑道铖 0591-87807330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