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21]FJXW[GK]2023002(招标文件编号:[350121]FJXW[GK]2023002)
二、项目名称:闽侯县民政局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闽侯县乐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中标(成交)金额:42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闽侯县乐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 | 闽侯县14个乡镇(街道) | ▲1.1、参与社会救助服务。主要指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评估与建档、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1.2、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困难帮扶、情绪疏导、关系调适、资源链接等社会支持服务等服务。 ▲1.3、参与为老养老服务。主要指推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开展留守、空巢、特困老年人巡访评估、生活照顾安排、家庭关系协调、社区参与等服务。 ▲1.4、参与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履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民政部的法定职责,推进实施“福蕾行动计划”的“十项工程” (假期关爱工程等), 按照福建省《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暂行实施办法》要求提供九大类关爱保护服务 (日常关爱、危机介入服务、假期关爱服务、亲情陪伴服务、心理辅导服务、精准帮扶服务、资源链接服务、培训辅导服务、宣传引导服务等)。 ▲1.5开展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评估,对儿童家庭及 监护人开展监护法制宣传、隔代教育能力建设,提升儿童福利工作规范化、精准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开展困境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评估,对儿童家庭及监护人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工作,以及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核查与评估。 ▲1.6、孵化或组织志愿者和团队,推动“家校社”多方联动。 ▲1.7、参与社区治理服务。运用“五社联动”机制,协助村 (居) 委会开展社区近邻服务,促进基层群众强化民主理念、掌握协商方法、合理表达诉求,推动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疫情防控等重大事件处置等服务。 ▲1.8、公益慈善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在城乡社区支持和培育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促进基层慈善事业,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和职业特点,有效推动基层建立慈善捐赠、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广泛发掘、吸纳社会力量、社会资源服务困难困境群体,形成可持续性的社会效益。 ▲1.9、项目实施期间,需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 2023年10月8日至2025年10月7日 | 符合社会工作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柳艺娜、李延贵、李定河、陈景、周承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货物类: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服务类: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 账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736 0188 0000 28873;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06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民政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E栋三层
联系方式:周先生 0591-22069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许锦、郑道铖、刘鼎埕 0591-87807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锦、郑道铖、刘鼎埕
电 话: 0591-8780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