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书编号:FJXW(Q)2007086(榕财采计【0026207】)
2.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交通诱导屏建设 |
详见招标文件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
13609558879 |
福州市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7月4日至2007年7月24日(上班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上班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5.项目联系人: 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807183 传真0591-87807330
公司网址:www.xinweizb.com
6.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时按以下顺序摆放文件)
申请投标企业必须是生产LED诱导屏(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容为准)的生产企业。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以下文件:
①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年检);(原件备查)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
④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⑤2005年会计审计证明;
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⑦投标方需成功做过单面10平方米以上的室外LED双基色或全彩显示屏;投标方必须提供自2001年以来所承揽的相关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商务合同、验收合格报告;(投标方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备查)
⑧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二级(含)以上集成资质证书。
投标货物的资格证明文件:
①质量监督部门产品质检证书;
②显示屏播放软件通过市级以上(含市级)软件技术部门的软件资质认证。(若有)
7.招标截标时间:2007年7月25日9:00(北京时间)。
8.招标时间: 2007年7月25日9:00(北京时间)。
9.招标地点: 福州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10.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7736-01-88-0000288-73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