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新招通知[2007096]第02号关于建瓯市立医院中央空调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FJXW(Q)2007096]招标文件变更通知 各投标人:现对本次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第24页)”作如下变更:“2、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应将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有效期与系统最终验收合格通过的时间相同。”变更为“2、合同签订后七天内,中标人应将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转入采购人账户,有效期与系统最终验收合格通过的时间相同。”“1、订立合同后七天内,中标人应将履约保证金转帐给招标代理机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在收到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于七天内支付合同总价10%的定金给中标人。”变更为“1、订立合同后七天内,中标人应将履约保证金转帐给采购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在收到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于七天内支付合同总价10%的定金给中标人。”特此通知。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八月三十日 抄送:福建省建瓯市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