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管理处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前来参加资格预审。
1.招标文书编号:FJXW2011046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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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竞价主席椅 |
详见招标文件 |
8张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管理 |
0591-2262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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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 |
2 |
竞价主席桌 |
4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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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竞价椅 |
216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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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竞价桌 |
60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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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竞价桌 |
18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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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竞价拍卖台 |
1张 |
3.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 9月 1日至2011年 9月 9日。
4.投标人应于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前三个工作日内,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5.资格证明文件递交地址: 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1。
6.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方式:邮寄或潜在投标人现场递交。
7.资格预审时间:2011年 9月 15日。
8.联系人:宋小姐
9.联系电话:0591-87807183 传真:0591-87807330
公司网址:www.xinweizb.com E-mail:juwen123@163.com
10.投标人资格: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为生产者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副本)。
(2)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若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许可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件。
(3)若投标人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可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
(4)投标人若为我省中小企业的,可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并以材料中列明的投标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总人数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中小企业的依据:(1)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向福建省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2)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福建省辖区内税务机关或福建省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
(5)投标人若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14024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1.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资格预审结果及时告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并发出投标邀请函。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