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书编号:FJXW2016011
二、招标项目内容: 口腔根管显微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人: 邱科长 联系电话: 0591-83941086
四、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807510
传真:0591-87807330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2月26日
六、变更内容:
各投标人:
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1、招标文件资格标准:“7、投标方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产品若属于二类及以下管理的可提供备案凭证),投标货物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变更为“7、若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方应具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若属于二类及以下管理的可提供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投标货物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请各潜在投标人见公告起即将本公告打印后加盖公章,并回传至我司,未回传的潜在投标人视为已收悉本通知。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