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省急救中心救护车车载急救设备
2、原公告项目编号:FJXW[TP]2017002-1
3、首次公告日期:2017.06.26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4.1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 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中6.2特定条件及竞争性谈判“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参与第三类医疗器械报价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参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报价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更改为“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参与第三类医疗器械报价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参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报价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与原公告一致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06-30 09:00
8、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2017-06-30 09:00。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10、采购人名称:福建省立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4号
项目负责人:叶工
联系电话:88618813
11、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项目负责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1-87807383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