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
项目编号:[3500]FJXW[GK]201700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肖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73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
联系方式:李工 0595-227708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肖 0591-878073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132800 | 2656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办公场所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1名(含1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
3.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3日 11:00 至 2017年10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