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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七医院胃肠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5 2017-12-26 06:42

受福州市第七医院委托,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00]FJXW[GK]2017014、福州市第七医院胃肠机等设备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100]FJXW[GK]2017014
 

2、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七医院胃肠机等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调Q激光治疗仪 1(台) 340000
340000 6800
2
2-1 手术无影灯 1(台) 76000
76000 1520
3
3-1 肺功能机 1(台) 100000
100000 2000
4
4-1 高频数字化胃肠机 1(台) 1760000
1760000 35200
5
5-1 12道心电图机 2(台) 60000
60000 12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5),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 合同包1-合同包5),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 合同包1-合同包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 合同包1-合同包5)。监狱企业,适用于( 合同包1-合同包5)。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 合同包1-合同包5)。信用记录,适用于( 合同包1-合同包5) 其他政策: 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① 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②拟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其他资格证明 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参与第三类医疗器械报价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参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报价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包:2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① 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②拟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其他资格证明 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参与第三类医疗器械报价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参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报价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包:3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① 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②拟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其他资格证明 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参与第三类医疗器械报价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参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报价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包:4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① 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②拟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其他资格证明 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参与第三类医疗器械报价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参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报价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包:5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① 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②拟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其他资格证明 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参与第三类医疗器械报价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参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报价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2-26 14:4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1-12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1-19 08:45(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1-19 08:45,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第七医院

   地址:福州市817北路238号

   联系人姓名:黄科长

   联系电话:0591-87615183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07330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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