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0.1ml注射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0.1ml注射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XW[TP]2018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111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州市津泰路76号
联系方式:郑女士0591-875111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黄0591-878073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① 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②拟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参与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参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6月12日 16:00 至 2018年06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自行下载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11116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9.52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6月12日 16:00 至 2018年06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6月27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7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6月27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295200 | 5904 |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