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店前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仓山区螺洲新城二区13#楼一至三层01商业配套用房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螺洲新城二区13#楼一至三层01商业配套用房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FJXW2018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05916896、15005099829、135591726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店前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店前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陈先生13905916896、15005099829、135591726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黄0591-878073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
租赁时间 |
租赁面积 |
最低限价(元) |
福州市仓山区螺洲新城二区13#楼一至三层01商业配套用房租赁项目 |
15年 |
合计:6570.54㎡ |
34元/月/㎡ |
租赁地点 |
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东部螺洲新城社会保障房二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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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前6个月免租金;第7个月至第5年按中标价收取;第6年至第10年按每年(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收取;第11年至第15年统一按最近一次递增后的租金一次性增加10%收取,租赁者按3个月支付租金,租金在每3个月的月初收取,押金为9个月的租金,合同到期无息退还,所产生利息归甲方所有,押金不能抵扣租金。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法人资格,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具备法人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6.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43.3480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8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层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