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财政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财政厅2016-2017年度不参加医改人员医疗费核查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财政厅2016-2017年度不参加医改人员医疗费核查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XW[GK]2018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卓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73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财政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870975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卓 0591-8780733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1 |
1-1 |
审计服务 |
否 |
1(项) |
360000 |
360000 |
2 |
2-1 |
审计服务 |
否 |
1(项) |
360000 |
360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及劳动关系证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执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及劳动关系证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执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3日 16:58 至 2018年12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3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3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