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妇幼保健院5号楼2部医疗电梯改造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妇幼保健院5号楼2部医疗电梯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FJXW2019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73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工 0591-875535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 0591-8780733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主要服务内容 |
改造地点 |
交货期 |
1
|
1-1 |
5号楼2部医疗电梯改造 |
1项 |
28 |
28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 |
50日历日 |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第三条规定:“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第三条规定:“公共交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由制造单位维保。” 我院属于公共场所,使用的蒂森电梯,技术含量高,对维修保养的要求已不同于过去简单的清洁润滑和机械调整。电梯安全性能的检测、电梯运行参数的调整等等都需要通过专用开发的维修工具来实现。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做为制造单位,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做为其服务分支机构配置有完善的专业工具,具体有扎实的技术能力,严格按照电梯的规范保养工艺进行保养,并能提供蒂森原厂的优质备品配件。
三、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5日 09: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名称:蒂森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区马岭大新路11号、13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