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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

1 2019-09-30 10:15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XW[CS]2019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73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九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先生0591-878011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黄0591-878073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一采购标的:装修工程数量:1项品目号预算:39万元人民币允许进口:否合同包预算:39万元人民币磋商保证金:7800元人民币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2013】3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面 向小微企业,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投标,非小微企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 小微企业证明材料。(格式参照招标文件内第七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 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只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只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 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4)详见采购文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0月15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9月30日 17:40 至 2019年10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0月15日 14:00 至 2019年10月15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0月15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738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 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 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 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 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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