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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症医学科等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2020-03-16 07:24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重症医学科等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重症医学科等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XW[GK]201906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73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

联系方式:陈工0595-227708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黄0591-878073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升降温仪 1(台) 170,000.0000
1-2 体外膈肌起搏器 1(台) 40,000.0000
1-3 超短波治疗机 1(台) 8,000.0000
1-4 超声波低中频治疗仪 1(台) 8,000.0000
1-5 低频脉冲电刺激仪 1(台) 8,000.0000
1-6 内镜清洗机 1(台) 135,000.0000
1-7 吞咽神经肌肉电刺激仪 1(台) 29,000.0000
1-8 支气管储存柜 2(台) 18,000.0000
416000 8320
2
2-1 显微手术器械 1(套) 180,000.0000
2-2 神经外科显微手术器械 1(套) 130,000.0000
310000 6200
3
3-1 输尿管镜 1(台) 60,000.0000
3-2 等离子电切镜 1(套) 270,000.0000
3-3 经皮肾镜 1(套) 70,000.0000
400000 8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2.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16日 09:20 至 2020年04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2)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3)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6)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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