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码头维修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某部码头维修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工程建设规模:某部码头维修项目作为一个施工项目进行招标。审后控制价为1334376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为某部码头维修工程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而投标人必须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2.6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和规范要求,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控制价、图纸等)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方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贰万陆千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3日14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据(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建省新卫招标网(http://www.xinweizb.com)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安区某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邮政编码:3500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91-8361893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 0591-87807330
投标保证金账号
帐户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帐 号:7736-01-88-0000288-73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21日
2020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