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船艇修理厂营区营房综合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船艇修理厂营区营房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FJXW2020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73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
联系方式:李女士 0591-836189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 0591-8780733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2、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
1.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1223174元;
1.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某部船艇修理厂营区综合整治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工程预算1223174元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工程预算1223174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1.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23174元;
1.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1.7标段划分(如果有):/;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2.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2.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2.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2.31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7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本项目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