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体检自助机及计算机云终端配套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W2020036
项目名称:体检自助机及计算机云终端配套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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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体检自助机+配套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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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150000 |
3000 |
2 |
计算机云终端+云桌面系统 |
1批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159000 |
3100 |
合同履行期限:包1合同签订后 ( 90) 天内交货;包2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资格标准:
明细 描述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 的一致。2、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担保函) 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担保函复印件。 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开户许可证或由相应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资料。2、“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响应无效。
8.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供应商应对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6日 至 2020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转账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邮寄购买谈判文件、谈判保证金缴交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帐 号:7736018800002887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方式:胡先生0591-22859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小黄 0591-87807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0591-87807383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