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警察学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警察学院易班校本化升级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警察学院易班校本化升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XW20200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华凯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73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警察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老师 0591-835327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 0591-87807330 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1 |
1-1 |
易班校本化升级 |
1项 |
94000 |
否 |
94000 |
1880 |
二、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8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3.1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福建警察学院易班校本化升级采购项目 |
福州华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4层 |
3.2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3.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或电子文档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5有关本项目协商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xinweizb.com/)上公布,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3.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8日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7协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8日15:00 (北京时间),协商地点: 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4000000 万元(人民币)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