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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察学院易班校本化升级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1 2020-08-31 21:53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警察学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警察学院易班校本化升级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警察学院易班校本化升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XW20200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华凯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73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警察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老师 0591-835327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 0591-87807330 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协商保证金

1

1-1

易班校本化升级

1项

94000

94000

1880

 

 

二、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8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3.1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1

福建警察学院易班校本化升级采购项目

福州华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4层

3.2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2020年831日至2020年97(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3.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或电子文档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5有关本项目协商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xinweizb.com/)上公布,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3.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8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7协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9815:00 (北京时间),协商地点: 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4000000 万元(人民币)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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