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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魁岐村“村植千树”绿化项目

3 2021-04-15 07:19

一、招标条件
本 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魁岐村“村植千树”绿化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FJXW2021030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 ,招标人为 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魁岐村民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竞争性磋商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合计预算金额(元)
磋商保证金(元)
采购要求
1
1-1
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魁岐村“村植千树”绿化项目
1(项)
168948
168948
3300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工程地点:福州市马尾区; 2、项目内容: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魁岐村“村植千树”绿化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包)[001]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魁岐村“村植千树”绿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 的一致。2、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担保函) 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响应无效。 8.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供应商应对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原件附在响应文件正本中。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供应商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本项目  不支持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支持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4-15 15:51 --- 2021-04-22 17:30
获取方法: 现场领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4-27 09:00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1-04-27 09:00
开标方式:  网下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魁岐村民委员会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玉藻路19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13706955997
电子邮件:99192315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
联 系 人:小卓
电 话:0591-8780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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