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条件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FJXW2021022-1 ),遴选单位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本项目采用遴选方式进行采购 。
二、项目概况和遴选服务范围
本项目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根据《闽卫办医政函(2017)7号》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取得环保等合法审批手续(环境保护部门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塑料制品、废玻璃制品回收处理单位的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且营业执照具有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废玻璃输液瓶回收加工经营范围。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2)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遴选文件
(3)本项目 不支持联合体参与遴选。
四、遴选文件的获取
遴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4月19 日09:00 至2021年04月25 日17:30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遴选文件获取方法:现场报名或邮件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遴选文件售价总和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
六、遴选时间及地点
遴选时间:2021年04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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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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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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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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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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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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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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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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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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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遴选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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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接到遴选单位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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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遴选单位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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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遴选单位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29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13365917892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
联 系 人:谢鸿志
电 话:0591-87807383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