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政和县医院肺功能仪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楼62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W2021039
项目名称:政和县医院肺功能仪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是否允许进口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肺功能仪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5台 |
134000 |
是 |
268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2)小型、微型企业: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31日 至 2021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楼623
方式:现场购买及邮箱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政和县医院
地址:政和县翻身街1号
联系方式:马科长0599-3456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卓敏灵、原淑芳0591-8780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敏灵、原淑芳
电 话: 0591-8780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