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皮肤科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XW[GK]202000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738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4月3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20年05月0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皮肤科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004/t20200430_14231531.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四、其他事项”现更正如下: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投标人需提供样品:品目号1-3病房护理用车中的治疗车一辆
2.1.1、样品提交注意事项:
样品递交时间:投标人的样品须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4点前送达新卫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由招标代 理机构负责签收和编号。逾期将拒绝接收样品。
2.1.2、投标人提供样品时应填写《样品接收及退回登记表》。
2.1.3、投标样品的标识:样品将作为评标的主要依据之一,投标样品不得出现投标人名 称、投标产品投标人名 称、品 牌、商 标及其他可能泄露投标人信息的标志、符号等,否则,与投标样品有关的评标项不得分。
2.1.4、投标样品现场的评审
2.1.4.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样品的评审采用评暗标方式,采用编号的方式进行评审。
2.1.4.2、评标过程中可能对样品进行拆散检验,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5、投标样品的退回及其他要求
2.1.5.1、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样品须由采购人封存保留并作为验收依据之一,若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或采购人暂时使 用中标人提供的与样品不符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中标人提供的批量产品与投标样品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 人还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1.5.2、其余投标人样品退还的时间及地点以福建省新卫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的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投标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办理退回手续,逾期办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样品。
二)、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三)、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与原公告一致
四)、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9:00(北京时间)
五)、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工0591-8621834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谢先生0591-87807383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