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受贵院的委托,我公司已就“包I精子分析仪一套、包Ⅱ 新生儿心电图机一台、包Ⅲ 新生儿增强型NCPAP二台、包Ⅳ NO(一氧化氮)治疗系统一套、包Ⅴ 心电监护仪三台、包Ⅵ 无创脑水肿动态监护仪一台” [招标编号:FJXW(Q)2006035]按规定程序于2006年6月14日9:00在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开标、评标;其中“包Ⅱ 新生儿心电图机一台、包Ⅳ NO(一氧化氮)治疗系统一套”因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不足三家投标人应标,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予以流标。
特此通知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0日